直属业务部门党总支组织党员集体学习“灯塔大课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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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7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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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珊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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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07-01文章来源:网络与信息中心作者: 发布人:孙珊珊 浏览次数:1164


深入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,结合开展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之际,山东省委组织部于71日上午举办“灯塔大课堂”,邀请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张红军深入解读该条例。为响应山东省委组织部和校党委组织部的号召,直属业务部门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集体收看学习了“灯塔大课堂”第一课。网络与信息中心党支部、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、教学支持中心党支部、档案馆党支部、海洋发展研究院党支部和期刊社党支部分列两个会场进行了学习。

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、根本性、经常性任务。张红军在讲解中着重从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、贯穿在条例中的基本精神、条例主体内容以及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四个方面对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进行了深入的解读,他强调,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一定要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,引导党员践行新思想、适应新时代、展现新作为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,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。要坚持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集中培训等基本制度,使党员教育管理有力度有温度。要加强改革创新,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。

通过对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的学习,使得党总支明确了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着力点,党员同志们也更加了解了学习的重点和方向。党员们纷纷表示将以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为契机,将所学内容入脑入心,除了集中学,还要做到个人学,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基础,补足精神之钙,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。在日后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,直属业务部门党总支一定深刻领会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,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、政治可靠、素质优良、纪律严明、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。

 

通讯员:王渊 马爱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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